各相关社工机构、社工专业人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修订)》《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及《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社会工作部拟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对象(基层服务资助)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评价对象及服务期
1
基层服务资助对象(2021年批次)共11人,均为2023年认定调整中级满2年档次(标准),即重新起算第三年,考核评价服务期为2025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
2
基层服务资助对象(2022年第二批)共15人,其中,第三年考核评价服务期为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14人、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2日1人。
具体详情见附件1。
考核评价方式
基层服务资助对象考核评价采用资料核查方式,按照《工作指引》规定的考核规则,从个案服务、素质提升、研究成果、个人荣誉、行业参与等方面核定得分,在一个服务管理周期内,累计得10分及以上的基层服务资助扶持对象,经审定后按程序和规定标准给予资助。
特殊情况处理:基层服务资助对象在服务管理周期内因离开社工岗位或行业,中断服务超过3个月,扶持资格自动终止。
考核评价材料提交要求
基层服务资助对象需提交服务期年度工作报告及以下佐证材料:
全职在岗证明材料
工作经历说明、所属机构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服务项目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有中断服务情况的,应在工作经历说明和所属机构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中明确原因、时间等。
考核评价分值材料
根据《工作指引》要求,考核评价要素中的个案服务、学历提升、职业资格提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获得街道颁发奖项等数据由个人申报,各基层服务资助对象形成《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对象(基层服务资助)服务情况信息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在相应服务期内获得分值的相应佐证材料。
考核评价材料提交
各基层服务资助对象可通过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字化管理平台线上提交年度考核评价材料(即电子材料),链接为:https://ilh.szlhq.gov.cn/sqgz/f/68ba99bcf03378d13405737f;纸质材料送至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龙华大道6530号锦鲤大厦3楼101办公室。
考核评价材料请于2026年4月15日18:00前按规定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扶持资格。
注意事项
所有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都需真实、清晰、完整,社工及所属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
1.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对象(基层服务资助)考核评价名单
2.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对象(基层服务资助)年度考核评价材料提交清单
3.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对象(基层服务资助)服务情况信息统计表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2333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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