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用部分
1.1 设计说明缺少隔声标准的设计要求,未明确项目工程建筑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
设计说明中必须包含隔声标准设计要求,并明确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
1.2 设计说明中关于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量不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第 5.1.2 条表 5.1.2 要求
设计说明中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量必须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的相关要求。
1.3 设计说明中安全防护设计缺少上人屋面、中庭等位置防护栏杆高度的说明,或设计说明的内容与设计图纸不一致
设计说明需明确上人屋面、中庭等位置防护栏杆高度,并确保与设计图纸内容一致。
1.4 设计说明缺少室内和室外建筑地面防滑等级的设计要求,地面工程防滑设计应符合《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2014 第 4.1 节和第 4.2 节要求
设计说明中必须包含室内外建筑地面的防滑等级设计要求,确保符合《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
1.5 如果电梯井道下方确有人员能够到达的空间,井道下方空间的防护应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 1 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GB/T 7588.1-2020 第5.2.5.4 条要求
电梯井道下方若有人员可达空间,其防护必须遵循《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相关要求。
1.2 安全防护
1.2.1 机动车库基地出入口应设置减速安全设施,应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 第 3.1.7 条要求
机动车库基地出入口必须设置减速安全设施,以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1.2.2 当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第 6.5.2 条要求
住宅公共出入口若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方,需采取防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符合《住宅设计规范》要求。
1.2.3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 2.0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 2.2m,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第 6.8.6 条要求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净高不得小于2.0m,梯段净高不得小于2.2m,需遵循《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的相关规定。
1.2.4 幼儿园的外廊、室内回廊、阳台等临空处防护栏杆净高不应小于 1.30m,并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2019 年版)第 4.1.9 条要求
幼儿园外廊、室内回廊、阳台等临空处防护栏杆净高应不小于1.30m,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1.2.5 幼儿使用的楼梯,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 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幼儿攀滑措施,并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2019 年版)第 4.1.12条要求
幼儿使用楼梯的楼梯井净宽若大于0.11m,需采取防攀滑措施,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