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在编在岗教师;
2. 3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
3.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 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5. 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名教师、骨干教师;或区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或区级教育教学比赛特等奖获得者、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优先考虑。
6.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