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实施建筑节能低碳改造。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重点推进一批高能耗、低能效既有公共建筑综合性节能改造。鼓励建筑物集中空调等系统及设施设备以旧换新,提高制冷机房系统能效,推进对低能效的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系统进行改造,鼓励改造后制冷机房系统运行能效达到5.0。
构建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加强对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的管理,包括碳足迹标识认证的组织管理、标识管理、监督管理、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保障碳足迹标识在大湾区不同区域协同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