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对香港居民的个税优惠政策已落地两年多,每年3月至6月个税汇算清缴期间,符合条件的朋友都可以申请退税
政策明确: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持有香港居民身份;
🌟在纳税年度内,于前海注册并实际运营的企业或机构任职、受雇并实际工作,或提供独立个人劳务,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在前海合作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过去3年没有税收违法失信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非永久性香港居民也可以申请,但需要持有“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证书”。根据香港税局规定,通常居住在香港的个人,或在某课税年度内在港逗留超过180天、或连续两个课税年度内累计逗留超过300天的个人,均可申请该证书
Q:能免多少?
计算方式很简单:以一个纳税年度为单位,先按内地税法算出应纳税额,再按香港税法模拟算出应纳税额,内地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直接免征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2026/27课税年度起将调高多项免税额和扣除上限,例如基本免税额由13.2万增至14.5万,子女免税额由13万增至14万,供养父母免税额也同步上调。这意味着内地与香港的税负差额可能进一步拉大,能减免的金额也会更多。具体如下:
Q:哪些收入可以享受?
包括三类所得: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2️⃣经营所得;
3️⃣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如入选深圳市政府或直属机构人才工程、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
Q:什么时候办理?
每年个税汇算清缴期间办理:
1️⃣综合所得: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经营所得: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
3️⃣人才补贴性所得随以上时间一并申请。
4️⃣非居民个人等按规定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
所有材料必须在享受优惠所属期内有效,并留存5年备查:
✅香港居民诚信条件承诺书;
✅香港居民身份证明;
✅工作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投资协议等);
✅人才补贴相关材料(如有);
✅依香港税法可享受的减免或扣除项目证明材料;
✅本人在内地开立并激活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
✅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资料
特别提醒:
1️⃣纳税年度内,若中途取得香港居民身份,从取得次月起享受;若失去身份,从失去次月起不再享受。
2️⃣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也有类似政策,操作方式基本相同。
3️⃣但如果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符合“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政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享受,不能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