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征集对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可降解塑料袋生产、销售的企业。
02 申报条件
资质合规:持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资质,近 3 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生产场地、环保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安全生产要求。如为销售企业,增加提供与生产企业销售合同或协议。
产品达标:产品需符合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生物分解率≥90%)或其他明示为可降解塑料袋的执行标准;
质量保障:产品经具备CMA 资质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合格,检测报告2年内有效。
03 需提交的材料
《可降解塑料袋供应商申报表》(见附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可降解塑料供应商申报表.doc
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产品检测报告:近 2 年内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CMA资质或CNAS认可的产品降解性能、物理性能检测报告(含核心指标数据);
产品图片:产品包装或合格证上的标识、型号规格、标准编号、材质说明等需清晰可辨;
04 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8日
联系人: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生态塑料专委会李秘书长
李秘书长18026368761
电子版:将申报材料打包压缩
(命名格式:企业名称+可降解塑料袋申报)
发送至指定邮箱
luowei@smq.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