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可以按照所学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如应聘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截至公告报名首日)。
4.职业资格
教师资格证书。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报考。岗位条件中没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学段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