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3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发布最新裁定,目前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已进入司法破产清算程序,案件编号(2025)粤 03 破 857 号。
2025年12月5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该案,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2026年1月完成首次债权人会议,累计申报债权511笔、总额约2500亿元,经审查确认债权超500 亿元。这是恒大体系风险出清的标志性节点,也意味着这家曾深耕深圳的区域平台,依法进入资产处置、债权清偿阶段。
需注意区分的是,此次破产清算的主体为“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属于恒大集团在境内的区域子公司;而中国恒大(03333.HK)作为境外上市主体,已于 2024 年 1 月被香港高等法院颁布清盘令,两者在法律程序上相互独立但存在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