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拓宽视野,在实践中深化知识理解、培育综合素养,厚植爱国情怀与社会责任感,结合学校教学规划与学生发展需求,计划开展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合格公司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深圳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学生研学实践活动项目。

活动时间
共5天,具体时间以双方商定的时间为准。

活动人数
高二年级700人左右,以实际报名参加为准。

实践地点
具体由投标方结合研学主题自荐,需贴合爱国主义教育、综合素质提升等主题,最终由家委会共同选定。

研学主题
围绕文化传承、科技创新、国情考察、自然探索等方向设计,凸显高二学生学段特点,兼具教育性、实践性与探究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直接授权函及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逐级授权,且同一总公司不得授权多家分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相关信息以投标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具有组织高中阶段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成功案例(附过往开展情况佐证资料,包括活动规模、研学主题、开展效果、学生满意度等);
9.拥有专职研学辅导员队伍和专业安全督导团队,具备研学课程设计、活动组织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能力。

1.承办单位全权负责研学活动的交通安排、食宿安排、行程规划、人员管理及全流程服务标准制定与落地,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2.承办单位具备协调高铁团体票、旅游大巴等交通资源的能力,且能根据研学地点统筹调配当地交通、食宿、研学场地等各类资源,保障行程顺畅;
3.研学课程需结合选定地点的优质教育资源进行个性化设计,紧扣学生知识储备与认知特点,包含主题探究、实践体验、成果交流等环节,凸显教育性,实现“寓教于乐、知行合一”;
4.课程内容需融入爱国主义、历史文化、科学素养、团队协作等教育元素,可设计宣誓、主题研讨、动手实践、研学报告撰写等特色环节,提升学生参与度与体验感;
5. 承办方需对研学过程中可能危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全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为每位参加学生购买不低于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承保单位有效证件;
6.承包方应努力提高活动质量,每班满40人配备一辆大巴车,35人以上配备两名辅导老师。保证教学活动符合行业规定标准,让学生乐中有学、学有所得,达到教育的目的;
7.车辆及驾驶员要求:提供合规运营的旅游大巴,保证车辆车况良好、证件齐全;驾驶员须具备相应准驾资质,且有5年以上大型客车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承办方需提交车辆及驾驶员证照复印件备查;
8.食宿保障要求:住宿场所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具备独立卫浴、24小时热水等基本条件;餐饮需选择正规餐饮机构,提供营养均衡的餐食,兼顾学生饮食禁忌,全程保障饮食卫生安全;
9.承办方需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学生研学情况,必要时向家长同步学生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指导学生完成研学报告、心得等成果,协助学校开展研学成果展示活动。
10.具有组织高中阶段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成功案例(附过往开展情况佐证资料,包括活动规模、研学主题、开展效果、学生满意度等);
11.拥有专职研学辅导员队伍和专业安全督导团队,具备研学课程设计、活动组织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能力。


投标书组成(按以下顺序编制)
1.企业概况(含企业资质、团队实力、研学服务经验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明材料(含研学相关经营许可、团队资质证书、保险合作资质等);
5.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承诺承办研学活动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研学实践活动全套方案(含活动实施方案、组织管理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后勤安全保障方案、延伸服务方案及活动报价等);
7.项目团队情况(含项目负责人、研学辅导员、安全督导、导游、驾驶员等人员的姓名、资质、分工,以及活动用车和驾驶员证照复印件);
8.同类项目业绩(附活动照片、学校评价、学生满意度调查等佐证资料);
9.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书要求
1.投标书采用A4纸编制,全部内容打印成文,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痕迹;
2.投标书需密封包装,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评标时当场开封;
3.所有标书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送达后不得修改;
4.学校招标工作小组对投标人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将通知其参加后续评标环节。

1.报名投标的单位原则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报名手续;
2.法定代表人如不能参加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资质文件(不密封,按本文件第二条“投标资格要求”规定的全部证明资料复印件);
4.提供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投标书(按本文件第四条“投标书编制”要求制作);
5.单独密封提交开标一览表(按本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填写,含投标单价、服务承诺等核心信息)。

1.投标企业所报价格采用包干制,按单人次活动费用进行报价,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2700元/人(按实际人数结算);
2.报价包含交通费、食宿费、门票费、保险费、研学课程设计费、人员服务费、组织管理费、企业税费等一切与研学活动相关的费用,无任何隐性收费;
3.一经中标,合同期限内报价不再调整,承办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投标方需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表,明确各项费用构成及金额。

1.本次评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格合理、服务高质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结合投标价格、服务方案、综合实力、安全保障、案例经验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标,择优评定;
2.学校组织招标工作小组,联合学生家委会组成评标小组,对资质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的标书进行评审;
3.资质合格的投标人需以PPT形式进行现场宣讲(时长8分钟),介绍研学方案、服务能力、安全保障等核心内容,评标小组现场提问并综合打分;
4.本次评标采用评标小组打分的方式,综合得分最高者为预选中标人,综合得分第二名者为备选中标人。如果中标单位经学校考察小组实地考察、核对发现资质不合格、有安全事故、或有与应标条件严重不符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经讨论后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由综合得分第二名的备选中标人中标。如果第二名也不合格,将重新招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评标小组不予评审:
1.未能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关键资料缺失的;
2.未能提供投标方及合作单位的各项有效证件,或证件未加盖公章、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
3.标书未密封处理,或密封口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标书不符合正规标书规范及要求;
5.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或未提供报价明细表、存在隐性收费的;
6.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7.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擅自删改内容,或存在虚假声明的;
8.违反本文件投标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投标、分公司无直接授权等情形的。

符合招标要求的各单位在参与投标之前,须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所有内容。若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需在2026年3月29日18:00前以书面函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zkfgxsc@163.com(逾期咨询的恕不予回复),采购人于2026年3月31日18:00前给予回复。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4月3日12:00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标书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华裕路2222号深圳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门卫室。

联系人及电话
田老师 0755-27731729


开标时间
深圳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学生研学实践活动项目。

开标地点
深圳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 2号楼3楼考务室(具体场地)。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到场参与,未到场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研学服务合同,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方案履行合同义务;
2.中标人若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擅自变更服务标准、违反合同约定的,学校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并重新选择中标单位;
3.学校对未中标者的落选不做任何解释,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学生自筹,中标人按实际参加研学的学生人数与家委会结算费用;
5.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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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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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总务处和学生处
房佳钰
刘昌丽 夏圣荣
邓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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