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一致也不相近,如何申报职称评审?
答:是。申报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单位原则上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申报单位可以是劳务派遣单位或实际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作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一经确定,在本职称评审年度不予变更。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2025年度继续在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中试行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我省职称对应。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具体参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3。
外省、中央单位流动至我市的且已取得省外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我市高一级别职称时,如何办理?
答:在深圳市职称晋升时,全国各地合法合规取得的职称证均不需经过验证换证,按照年度评审通知文件要求提交证书、评审表(或申报表、登记表)或任职文件(即发证机关印发的任职资格审批文件)等材料即可。未上传的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申报。
如评委会办公室对省外职称证书颁发单位有异议,申报人需配合提供其证书颁发单位具有评审权等相关资料。
是否可以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同一层级的不同专业的职称评审?
答:可以。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实施与2024年度一致: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符合相关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应使用不同业绩成果申报不同专业职称。
关于不同系列:一个人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的资格,必须要有同时在两个系列的岗位上工作,都有业绩成果,符合两个系列的资格条件提交不同的申报材料;对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应符合申报两个系列的规定要求,才可申报两个不同系列的职称。例如,医学院校从事临床医学教学的教师,又同时在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有不同的业绩,符合资格条件的要求,则可申报两个系列的职称。又例如,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如果既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又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可申报两个系列的资格。
关于同一系列同一层级的不同专业:在具体操作上,申报人应作出转岗说明,并向评委会提交转岗相关证明,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资历可以从取得原专业低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业绩成果自转换工作岗位后起算。例如:申报人在工程技术岗位取得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职称,只有在转换到其他工程技术岗位的情况下,才能申报其他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申报评审时,应作出转岗说明,并提交转岗相关证明,资历可从取得建筑施工工程师职称时起算,业绩成果应自转换工作岗位后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