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深圳市提出将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纳入深圳的“十三五”规划,到目前出现福海这样有了初步成效的街道,离不开政策释放出来的资源。
目前,全球不少城市获得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授予的儿童友好型城市认证,但中国的城市尚未加入这个大家庭。深圳是全国第一个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纳入到顶层设计的城市,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纲领文件——《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年)》和《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建立安全、公平、符合儿童需求、适应深圳城市未来发展目标、具有全球城市人本特征的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总目标。
宝安区结合区情,率先在全市提出“创建新时代妇女儿童友好型城区”,出台三年行动计划等全区性文件进行顶层设计,推出全市首个图文并茂的《深圳市宝安区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指导手册(试行)》,通过在全市试点的福海街道以及15个社区进行试点建设,试点成功后再全面铺开,分步骤分层次扎实推进工作。
2018年成为试点街道以来,福海街道设立了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分步走进行落实: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为2018年到2020年期间实施,主要目标是大力宣传提升全社会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建设一批儿童活动和服务空间,完成社区、学校、医院(社康中心)、图书馆、公园的创建试点工作。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在2021年到2023实施,主要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儿童安全和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完善的儿童参与机制,实现全域全程全覆盖。
福海街道为此还制定了详细的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四个试点”“六大阵地”“四个保障”“两个项目”“四大行动”共20项主要任务,推出15个配套文件保障工作落细落实。20项任务涉及到儿童友好的方方面面,如友好型社区、学校、社康中心、家庭创建工作,以及儿童交通安全、安全事故预防、儿童心理健康等诸多内容。
多方参与才能形成合力。福海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儿童参与”工作机制。政府主导层面,福海将创建工作写入街道党工委工作报告,作为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抓的重点工作。创建工作被纳入督查督办,实行每月例会制度。社会共建方面,建设友好联盟是福海搭建的一个重要平台。在街道的倡导和发动下,福海成立了600多家企业友好联盟,8所学校,11个社康中心,6个社区股份公司和社会组织、邻里街坊共同参与友好型街道建设,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建的儿童友好型街道创建新格局,全社会广泛支持儿童友好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