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情况
深圳半岛成立于1999年4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08478085H,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如无特殊说明,币种均为人民币),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法定代表人为刘荣,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东角头金世纪路半岛城邦花园二期3栋108、10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国际经济信息咨询、科技及环保信息咨询。增:在南山区K708-5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自有物业管理。
半岛置业成立于1997年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279311315K,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荣,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东角头金世纪路半岛城邦花园二期3栋111,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及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广州半岛成立于1993年4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6187870790,注册资本为4800万美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作),法定代表人为刘荣,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镜村自由人花园一街24号首层111室,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二)项目情况
深圳半岛开发项目为深圳半岛城邦花园一期、二期、三期及五期,其中项目一期、二期及三期已完成开发,项目五期待开发。截至2025年8月13日,半岛房开名下共有商业资产30套,建筑面积12,716平米,以上资产均被抵押或查封;五期土地待开发建筑面积为209,670平米,存在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等,需要投资人与债务人共同推动解决以完善用地手续后开发建设。
半岛置业开发项目为深圳半岛城邦花园四期及六期,其中项目四期已完成开发,项目六期待开发。截至2025年8月13日,半岛置业名下共有未售住宅27套,建筑面积2,777平米;商业资产89套,建筑面积32,629平米,商业资产均需投入新的资金才可达到运营或出售条件;六期土地待开发建筑面积为3,000平米。以上资产均被抵押或查封。
广州半岛开发项目为广州自由人花园,其中项目一期至七期已完成开发,项目八期待开发。截至2025年8月13日,半岛广州半岛名下共有未售住宅828套,建筑面积129,188平米;商业资产176套,建筑面积22,299平米;车位3,327个。以上资产均被抵押或查封;八期土地待开发建筑面积为112,000平米,存在与当地政府有关土地交付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投资人与债务人共同推动解决。
在重组中心监督与指导下,深圳半岛及关联公司通过本次招募引入投资人,为深圳半岛及关联公司的债务化解和持续经营提供支持。深圳半岛及关联公司将严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理念,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投资人的招募与遴选工作,充分考量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企业背景、过往项目经验、经营管理能力等多重因素,综合评判投资人实力,择优选择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资金实力较强,有利于债权人及项目开发、资产盘活的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如下招募条件:
1.主体资格
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则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潜在债务风险,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资金实力
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联合体报名则为联合体中至少一名成员)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次庭外重组及重整投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40亿元。
(2)资金审批及发放进度须匹配项目开发、资产盘活资金需求,及深圳半岛及关联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的债务清偿安排。
(3)意向投资人应提供不低于其在投资方案中载明的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报名的,各成员提供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应不小于其在投资方案中载明的投资份额。
3.资质和经验
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联合体报名则为联合体中至少一名成员)应具备参与本次投资的资质和经验,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投资,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房地产业务开发资质,或者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业务的投资经验。
(2)具备处理跨境债权债务的经验。
(3)有能力推动解决深圳半岛城邦花园五期、广州自由人花园八期等历史遗留问题。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募报名期限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18时止。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电子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向指定邮箱提交正式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并将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指定地点。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不一致则以电子版报名材料为准。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毕律师
电子邮箱:biying@zhonglun.com
联系电话:07553325696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A座58层
3.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盖章,见附件)。
(2)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营业收入与利润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
(3)意向投资人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关于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盖章,见附件)。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除前述资料外,意向投资人还应提供符合招募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6)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向项目指定福田公证处监管账户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壹佰万元整)的报名保证金(孳息归监管方,下同)。
账户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公证处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银行账户:410069000401047180000000002
(二)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招募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含当日18时)将投资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报名电子邮箱。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对重整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的定位、投资金额、出资期限及资金用途,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务清偿方案以及经营方案,以及其他有利于深圳半岛及其关联公司债务风险化解和持续经营的内容。经营方案中需要包括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开发建设深圳半岛城邦花园五期、六期及广州自由人花园八期,续建和运营深圳半岛城邦花园商业物业等内容。
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前应向项目指定福田公证处监管账户支付重组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已缴纳报名保证金转为重组投资保证金组成部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重组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遴选,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三)报名须知
1.公开招募及遴选效力
庭外重组期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相关协议的效力延续至深圳半岛及关联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即在无特殊情况时,深圳半岛及关联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但最终由法院依法审查处理。(重整程序以实际发生情形及法院司法文书为准)
2.统一安排尽职调查
在本次公开招募及遴选工作中,公司和重组协调人统一安排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
3.联合体提交报名材料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的方式报名的,需联合体自行确定牵头人并由牵头人负责提交报名材料,并出具各联合体成员确认由牵头人提交报名材料、投资方案、代表联合体成员参与遴选的情况说明。
(2)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前款第1项主体资格条件,联合体中至少一名成员需符合招募条件第2项“资金实力”、第3项“资质和经验”条件。
(3)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人、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提交报名材料后,涉及联合体成员调整的,需牵头人及变动成员提交情况说明。
(5)如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提交报名材料的,重组协调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确定牵头人并重新提交或不予接收。
(四)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公司将在重组协调人、重组中心监督下对完成报名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完整性、报名条件适格性(主体资格、资金实力等)、庭外重组投资方案合规性予以审查。
报名材料不完整、报名条件不适格、投资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参与竞选的资格。
(一)投资人的确定
1.仅有一家适格意向投资人报名
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仅有一家适格意向投资人报名的,参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八十二条规定,该意向投资人可以直接确定为投资人。
2.多家适格意向投资人报名
有多家适格意向投资人报名的,报告重组中心后,参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八十一条规定确定投资人。
(二)遴选结果通知
遴选结果产生后,公司将在重组协调人协助下,通知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
(三)协商签署协议
投资人确定后,由公司与投资人协商签订庭外重组投资协议或重组投资框架协议。
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其自身签署,联合体其他成员经过牵头人同意后可以指定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主体签署。联合体牵头人未按时签署庭外重组投资协议或重组投资框架协议(或签署后未履行付款义务),重组协调人可以取消该联合体的投资人资格。除牵头人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成员或其指定主体未按时签署庭外重组投资协议或重组投资框架协议(或签署后未履行付款义务),重组协调人可以取消该成员的投资人资格;牵头人可以在该等情形出现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指定其他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主体签署相关协议(联合体可以内部约定如何产生该等主体,但不管联合体内部如何约定,以牵头人的书面指定为准);如牵头人未在该等情况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指定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主体签署庭外重组投资协议或重组投资框架协议,则由公司另行引入投资人承接退出成员投资份额。
(四)保证金的处理
单独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交纳全额保证金,联合体须由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交纳全额保证金(各成员份额由联合体内部自行解决),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不具有参与遴选投资人的资格。
如意向投资人存在泄露商业秘密、损害深圳半岛及关联公司利益行为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投资人在方案提交期限内未提交投资方案或未获确认为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原路退还(无息)。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并与深圳半岛及关联公司签订庭外重组投资协议的,报名保证金转为投资保证金。
若深圳半岛及关联公司重组衔接转入重整程序,且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支付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第一批投资款并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使用;若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则原路退回保证金(无息)且投资人不得向公司、重组协调人等各方索赔。
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投资人资格或退出重组的,或拒不签署投资协议、不配合后续重组工作,拒绝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其他损失的,公司及重组协调人仍有权继续追索。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重组协调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深圳半岛及关联公司,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公司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公司的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半岛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半岛城邦置业有限公司
半岛置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