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4日17时28分许,深圳龙华区环城绿道一处边坡治理工程工地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事故。一名工人在开铲车铲土作业时,撞破路肩护栏坠落山崖在坠落过程中被甩出驾驶室,后被铲车压在车体下,最终不治身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58万元。
日前,深圳龙华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龙华“7·14”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单位未对涉事铲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涉事铲车无停车制动系统或辅助制动系统,且行车制动系统存在故障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货车驾驶员违规擅自驾驶铲车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5年5月初,现场劳务班组长王*球联系何*强租用一辆货车及一辆铲车(正式名称为“装载机”,以下简称“涉事铲车”),何*强派其子何*1、何*2到涉事工程工地进行施工作业,日常分工为:何*1驾驶涉事铲车,何*2驾驶货车。
涉事铲车于2025年5月1日经施工单位深××公司查验及监理单位北京中××公司审查后入场。
2025年7月14日,何*1外出不在工地,何*2驾驶涉事铲车在涉事工程工地进行铲运作业。
17时28分许,何*2在阳台山森林公园绿道025号灯杆附近铲土,向前驾驶时撞破路肩护栏坠落山崖。在坠落过程中何*2被甩出驾驶室,后被铲车压在车体下。


何*2被消防人员救出后经120现场抢救,于20时15分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分析:
物的不安全因素:涉事铲车只有行车制动系统,无停车制动系统或辅助制动系统,且行车制动系统存在故障。1.深××公司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对涉事铲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未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涉事铲车无停车制动系统或辅助制动系统,且行车制动系统存在故障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深××公司法定代表人齐*柱未及时消除涉事铲车无停车制动系统或辅助制动系统,且行车制动系统存在故障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深××公司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对涉事铲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未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涉事铲车无停车制动系统或辅助制动系统,且行车制动系统存在故障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理。
2.齐*柱,男,深××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及时消除涉事铲车无停车制动系统或辅助制动系统,且行车制动系统存在故障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理。
装载机应如何驾驶才能避免事故?
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一定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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