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
2.报名材料 教职工: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1,下载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及查验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7)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为2026年3月后)。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有意者请将幼儿园所需报名材料扫描或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投递至岗位指定投递邮箱245389394@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学历-联系方式。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
1.具体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并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参照深圳市相关文件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