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东省居住证》(仅限人才类);
(三)《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四)《优粤卡》;
(五)《鹏城优才卡》;
(六)驻深解放军、武警、警备区各部队或驻港部队(不含部队下属企业)干部的军(警)官证;
(七)具有我市户籍,并持《广东省职称证书》(高级及以上)(原《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对于持外省发放的副高以上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或任职文件(二选一);
(八)具有我市户籍,并提供学信网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出具的研究生以上学历《文凭验证证明》;
(九)由我市侨务部门认定的取得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回国学习的华侨学生。华侨学生按照《关于华侨学生在我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粤侨办〔2022〕3号)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报名材料。(市侨务办公室地址: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市府二办6楼603、6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