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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978,下称“深圳新星”)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下称“松岩新能源”)及相关负责人收到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合计被罚款74万元人民币。
公告显示,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23日对松岩新能源开展现场检查,查实该公司“氟盐生产基地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及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存在环保违规行为。该项目于2023年4月启动建设,当年12月便投入生产,但截至检查时,仍未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属于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情形。
据悉,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条例相关条款及地方裁量标准,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处罚决定:对松岩新能源罚款64万元(大写:陆拾肆万元整),对松岩新能源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钟胜贤罚款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目前,松岩新能源及钟胜贤已按要求缴纳全部罚款。
作为深圳新星布局氟化工领域的重要主体,松岩新能源此次涉案的技改项目颇具规模。据环评文件及相关行业信息显示,该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核心内容为对现有氟钛酸钾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将原有30000吨/年的氟钛酸钾产能中,置换出20000吨/年用于新增10000吨/年的六氟磷酸锂产能,技改后松岩新能源将保留10000吨/年氟钛酸钾产能,同时新增六氟磷酸锂这一核心新能源材料产能。
资料显示,六氟磷酸锂被誉为“白色石油”,是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核心导电盐,占电解液成本的50%左右,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领域,当前市场需求旺盛且价格处于上行周期。深圳新星自2003年起便涉足氟钛酸钾生产,此次松岩新能源的技改项目,是公司延伸氟化工产业链、切入新能源材料领域的重要布局,旨在通过产能优化提升核心竞争力。
针对此次处罚事件,深圳新星表示已高度重视,一方面督促松岩新能源购置环保设备并推进安装,待设备到位后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另一方面开展全面环保自查,强化各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切实履行环保责任。公司强调,此次处罚不会对自身及松岩新能源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持续经营,后续将严格遵守环保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新星深耕氟化工及轻合金材料领域多年,旗下拥有多家全资子公司布局氟新材料相关业务,松岩新能源作为其核心子公司之一,承担着氟盐及新能源材料的生产职能,此次技改项目的合规推进,对公司在氟化工及新能源领域的布局具有重要意义。截至3月17日,深圳新星总市值为52.67亿元,近一年股价累计上涨72.66%,但其近期股价呈现小幅波动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