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数据已然超越其传统的信息载体属性,演变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成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驾齐驱的“第五要素”。全球经济数字化转型的浪潮奔涌而至,数据资产化——即将无形的数据资源,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技术实现与市场运作,转化为可计量、可交易、可融资、可增值的经济资产的进程——正成为各国竞逐的战略新高地。
在这一宏大的历史叙事中,中国以其庞大的数字经济体量和坚定的国家战略,积极投身于这场变革。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到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国家层面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为数据要素的价值释放构建顶层设计。
在此背景下,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试验田、重要窗口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再次承载了先行先试的历史使命,毅然决然地踏上了数据资产化这一充满未知与挑战的“无人区”。深圳不仅拥有雄厚的数字经济基础——2024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23年深圳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已历史性地突破1万亿元大关,规模和占比均稳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同时,深圳手握经济特区立法权的“利器”。这种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其在数据资产化的赛道上,具备了领跑的潜质与底气。然而,领跑者不仅享受着率先撞线的荣耀,也必然最早遭遇前路的荆棘与迷雾。基于此,本文深入剖析深圳在数据资产化建设中的领跑之姿与深层挑战,辨析其荣耀背后的逻辑,审视其前路上的问题,以期为深圳乃至全国的数据资产化实践,提供一份具备参考价值的观察与思考。
作为中国数字经济的领军城市,深圳在推进数据资产化的征程中,并非仅仅停留在口号式的倡导,而是通过立法、建平台、促协同等一系列扎实的举措,将抽象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实践,展现出清晰的领跑姿态。
立法破冰: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的“四梁八柱”
在数据资产化这一新生事物面前,规则与制度的确定性是市场信心与活力的基石。深圳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大胆地进行制度创新,为数据要素这匹充满潜力的“野马”套上规范的“缰绳”,构建起数据要素市场的“四梁八柱”。
其标志性成果,无疑是2021年率先出台的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数据条例》)。该条例的先锋意义在于,它首次在法律层面系统性地规定了个人数据、公共数据、法人数据等不同类型数据的处理活动,并创造性地提出了“数据权益”这一概念,明确了自然人对个人数据依法享有人格权益,并对数据处理者处理其个人数据所产生的财产性权益享有相应的份额。这一规定,虽然在学界和业界仍有深入探讨的空间,但它无疑是一次破冰之举。它试图在保障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为数据作为资产的收益分配提供了法理依据,直面了数据资产“归谁所有、由谁受益”这一核心难题,为后续的数据资产登记、评估和交易奠定了至关重要的法理基础。
在《数据条例》这一总纲领的指引下,深圳迅速构建了一套相互支撑的政策法规体系。2022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则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明确提出要“健全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数据生产要素会计核算制度”,将数据资产化与产业发展紧密捆绑。而财政部在《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支持深圳“研究数据资源相关会计问题”,更是给予了深圳在数据资产入表这一关键环节上先行探索的国家级“通行证”。
从数据交易管理到数据商培育,深圳的制度构建环环相扣。《深圳市数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数据商和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为数据交易的参与方划定了行为规范和权责边界。而《深圳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更是直指数据资产确权的核心,通过规范化的登记程序,赋予数据资产一纸清晰的“身份证明”,解决了数据资产流通过程中权属不清、易于复制、难以追溯的痛点。这一系列法规政策密集出台,形成了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执行、从权益界定到交易监管的完整闭环,为深圳的数据资产化实践提供了坚实而清晰的制度保障,使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制度建设中遥遥领先。
平台引领:打造数据要素流通的核心枢纽
如果说法律制度是数据资产化的“骨架”,那么交易平台就是其流转不息的“血脉”。深圳深谙此道,将建设高标准、高能级的数据交易场所作为其战略的关键落子,致力于将其打造为数据要素高效流通的核心枢纽。
深圳数据交易所(以下简称“深数所”)自成立以来,便展现出惊人的活力和强大的市场吸引力。截至2023年8月31日,深数所已累计完成1041笔数据交易登记,这一数字不仅在全国同类平台中名列前茅,更重要的是其背后丰富的内涵。这些交易广泛覆盖了金融科技、数字营销、公共服务、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等180个应用场景,这意味着深圳的数据交易并非局限于少数热门领域的“自娱自乐”,而是已经开始渗透到实体经济和城市治理的多个毛细血管之中,真正开始发挥其作为生产要素的赋能价值。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深数所完成了25笔跨境数据交易,这标志着深圳正积极利用其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的“破冰”之路。在数据主权和安全监管日益强化的全球背景下,合规、高效的数据跨境流动是跨国企业和全球供应链的刚需。深圳的这一探索,不仅为自身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了支撑,更为国家在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制定方面,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与此同时,深圳市政府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方面同样不遗余力。深圳打造的数据开放平台——深圳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截至2025年6月,该平台已累计向社会开放了4379个数据集、30195个数据项,开放数据总量超过28亿条。这些脱敏、高质量的公共数据,如同一座富饶的“数据矿藏”,为企业进行数据产品的创新研发提供了宝贵的原材料。公共数据与市场数据的融合应用,能够催生出巨大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例如,企业可以利用交通管理数据优化物流配送,也可以利用气象数据开发精准农业保险等。深圳通过主动的公共数据供给,有效降低了数据创新的门槛,起到了“政府搭台、市场唱戏”的良好示范效应,进一步夯实了数据资产化的数据基础。
湾区协同:构筑区域一体化的战略腹地
深圳的发展从来不是孤立的,其数据资产化的宏大叙事,也必然是在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这一更广阔的舞台上展开。深圳正积极利用其在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地位,推动区域内数据要素的协同发展,从而为自身的数据资产化战略构筑一个广阔且充满活力的战略腹地。
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性,为数据要素的跨境流动与规则对接带来了挑战,但也蕴含着巨大的创新机遇。深圳正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和数据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探索建立大湾区内数据共享和数字认证体系的互联互通。这一举措的战略意义在于,它试图在一个复杂的制度环境下,构建一个相对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一旦实现,不仅能极大促进大湾区内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便捷流动,更能催生出基于湾区海量、多源、异构数据的全新商业模式。
例如,通过大湾区数据协同,可以实现跨境征信互认,为大湾区居民的跨境金融服务提供便利;可以整合粤港澳三地的医疗健康数据,推动精准医疗和新药研发的区域合作;可以打通供应链数据,提升大湾区作为全球制造和物流中心的整体效率。深圳通过举办数据沙龙,引入周边城市数据进场交易,共建“开放群岛”开源社区等一系列活动,积极扮演着大湾区数据协同的“超级联系人”角色。这种区域协同的战略布局,不仅极大地拓展了深圳数据资产化的市场空间和数据来源,更是将深圳数据资产化的探索置于一个更高的维度,使深圳有机会为探索解决数据跨境流动这一全球性难题,贡献独特的“湾区方案”。这使得深圳的领跑,不再仅仅是一个城市的单点突破,而是具有了带动区域乃至全国发展的战略纵深作用。
领跑者享受着一路领先的风景,但也必然要直面道路尽头的未知与迷雾。深圳在数据资产化道路上取得的成就斐然,但光环之下,一系列深刻的、关乎其能否行稳致远的挑战也逐渐浮现。这些挑战,既是深圳作为探路者必须跨越的关隘,也是整个中国在推进数据资产化进程中需要共同思考的命题。
标准迷雾:从“顶层设计”到“落地实操”的鸿沟
深圳已经搭建起了宏伟的制度“顶层设计”,但从高屋建瓴的法规条文到企业具体可执行的业务流程,这中间仍存在一道亟待填补的“鸿沟”,这道鸿沟的核心便是标准的缺失。当前,数据资产化正笼罩在一片“标准迷雾”之中,这使得企业在实践中常常感到“有法可依,但无章可循”。
这片“迷雾”首先体现在数据资产的价值评估上。传统资产的评估方法(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在面对数据这一特殊资产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数据的价值具有高度的场景依赖性、时效性和可复制性。一个数据集在A场景下价值连城,在B场景下可能一文不值;其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衰减或增强;其可以被无限复制而边际成本几乎为零。这些特性使得传统评估模型难以适用。例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数据资产评估》虽然提供了方向,但并未形成一套市场公认的、可量化的评估模型。致使数据资产的价值难以形成共识,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
其次,“迷雾”笼罩在数据资产的会计确认与计量上。财政部出台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数据资源计入资产负债表,这是历史性的一步。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会计师们面临着一系列难题:如何可靠地计量企业数据资产的初始成本?特别是对于企业内部生成的数据,其研发和处理成本如何与日常运营成本精准剥离?计入资产后,其摊销年限如何确定?数据价值的波动性极大,如何进行后续的减值测试?这些技术性难题,使得许多企业的首席财务官(CFO)和审计机构在数据资产入表问题上望而却步。标准的缺失,让这项本应激发企业数据投资热情的政策,在落地时打了折扣。
此外,数据质量与合规性的认证标准同样模糊。数据交易的前提是信任,而信任的基础是可验证的质量与合规。然而,目前市场上缺乏权威的第三方数据质量评估与认证机构,也缺少一套公认的,覆盖数据采集、清洗、加工、脱敏全流程的质量与合规评价标准。买方难以判断所购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也担忧其中潜藏的隐私侵权或安全风险。这种信息不对称,极大地增加了交易成本,抑制了市场活力。
可以说,这片“标准迷雾”是制约深圳乃至全国数据资产化深化发展的核心瓶颈。它使得宏大的制度设计悬在半空,难以转化为市场主体普遍参与的商业实践,亟待通过政府引导、行业共建、市场检验的方式,尽快探索出一套清晰、务实、公允的标准体系。
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如何从“交易热度”走向“生态深度”?
深圳数据交易所的交易数据固然亮眼,但亮眼的数据之下,数据要素市场的结构性问题同样值得深思。当前的市场繁荣,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热度有余而深度不足”的特征,距离一个成熟、健康、富有韧性的数据要素生态,仍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首先是数据要素市场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有待拓展。深数所的交易主要集中在少数头部企业和数据服务商之间。截至2023年11月,深数所公示的160余项数据产品主要来自56家相关单位和企业。这固然体现了头部企业的引领作用,但也凸显出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传统行业的参与度严重不足的情况。数据资产化不应仅仅是少数科技巨头的“专利”,其最终目的是赋能千行百业。然而,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它们既缺乏将自身“数据原矿”加工成合规“数据产品”的技术能力和人才储备,也难以承担数据合规、清洗、建模所需的高昂成本。如何降低中小企业的参与门槛,让它们也能分享到数据要素的红利,是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必须解决的普惠性问题。
其次是数据要素市场需求的真实性与可持续性面临考验。现有研究显示,企业在数据要素上的支出,呈现出“以内循环为主”的特征。一份统计核算显示,深圳企业用于外购数据服务的支出,仅占其在数据要素上整体支出的约5%。这意味着,绝大部分数据处理和应用仍然发生在企业内部,对外部数据要素市场的依赖和需求尚未被充分激发。这背后反映出一个深刻的问题:数据要素市场上供给的数据产品,是否真正切中了产业的痛点和需求?许多数据产品仍停留在营销、征信等通用领域,而在工业制造、生物医药、智慧能源等对数据需求更为复杂和深入的领域,高质量、场景化的数据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如果不能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数据交易的热度将难以持续,容易陷入“有交易量,无价值链”的困境。
最后是数据要素市场生态的关键角色——数据中介服务体系发育不全。一个成熟的数据要素市场,离不开专业的数据经纪人、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靠的数据信托机构、专业的合规咨询与审计服务商。这些“数据中介”如同资本市场中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是保障市场高效、公平、安全运行不可或缺的润滑剂和稳定器。然而,目前深圳在数据要素市场这一领域仍处于起步阶段,专业化、规模化的中介服务供给严重不足。这导致数据供需双方的“撮合”成本高,数据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难以被专业机构分担和管理,市场生态链条存在明显的“断点”。
因此,深圳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必须从追求交易数字的“热度”,转向构建生态系统的“深度”。这需要深圳通过精准的政策引导、耐心的市场孵化、专业的人才培养,逐步构建起一个多元主体广泛参与、供需两端良性互动、中介服务健全完善的健康生态。
数据安全天平:在“开放利用”与“合规保障”间艰难平衡
数据资产化的本质是推动数据的流动与利用,但数据的每一次流动都伴随着泄露和滥用的风险。如何在数据“开放利用”与“合规保障”之间找到精妙的平衡点,是数据资产化进程中一根必须时刻绷紧的“安全弦”,也是考验城市治理智慧的一架“天平”。
一方面,传统的网络安全边界正在被打破,新的安全风险层出不穷。在数据要素化时代,安全挑战已不再仅仅是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例如2022年腾讯QQ大面积盗号事件和202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网络安全事件警示函,这些发生在行业巨头身上的事件警示我们,即便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安全防线也并非牢不可破。更值得警惕的是伴随数据深度应用而生的新型风险:利用大数据进行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通过算法推荐制造“信息茧房”,滥用个人数据进行精准画像而侵犯人格尊严,通过数据垄断所形成的不正当竞争等。这些问题不仅涉及个人权益,更关乎市场公平与社会伦理,其治理的复杂性远超传统网络安全范畴,对监管部门的技术能力和治理理念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另一方面,数据资产的特殊性使得安全与发展的矛盾尤为突出。数据的使用价值恰恰在于其关联性和聚合性,但数据的聚合也意味着风险的集中。为了安全,数据持有者似乎需要将数据“锁在保险柜里”,但这又与数据资产化所追求的“流动创造价值”的初衷背道而驰。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释放数据价值?这需要技术与制度的双重创新。例如,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区块链等“数据可用不可见”技术的应用,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可行的技术路径。然而,这些新技术的成熟度、性能效率和应用成本,在很大程度上仍限制了数据被大规模地进行商业化部署。在制度层面,如何界定数据处理的“合理范围”,如何建立清晰、高效的数据安全事件响应和追责机制,同样是摆在面前的难题。
深圳作为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先行者,必然会成为各类安全风险的交汇点和压力测试场。能否在这架数据“安全天平”上走稳,不仅决定了其数据资产化事业的成败,也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数字经济的信任与信心。这要求深圳必须在监管制度、技术赋能和社会共治等多个层面进行系统性创新,构建起一套与数据要素时代相适应的、动态的、多维度的安全保障体系。
同质化隐忧:如何在“百城大战”中凸显“深圳特色”?
数据要素已成为各地竞相发展的新赛道,北京市、上海市、贵州省等地纷纷发力,数据交易所、数据产业园在全国范围内呈现出“遍地开花”之势。在这场日趋激烈的“百城大战”中,深圳虽然暂时领先,但也面临着不容忽视的“同质化”隐忧。如何避免陷入低水平的重复建设,真正走出一条符合自身禀赋、具有鲜明“深圳特色”的数据资产化路径,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战略课题。
从交易平台建设来看,各地数据交易所的业务模式和发展路径趋于相似。例如,针对国产大模型面临的中文语料库困境,深圳数据交易所联合近50家单位成立了“开放算料联盟”,而上海则针锋相对地在推动建立“语料数据联盟”。这种在热点应用领域的直接对标,一方面体现了市场的激烈竞争,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发展思路趋同的风险。由于数据产品和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跨越地理限制进行交付,这种同质化的竞争极易演变为价格战或资源争夺战,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产业发展导向来看,许多城市都将目光投向了金融科技、数字营销、智慧政务等通用性强、变现路径清晰的领域。这固然是市场初期的理性选择,但如果长期固守于此,则难以形成城市间基于产业优势的差异化分工与协作。深圳的立市之本在于其强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它拥有全球领先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是物联网(IoT)设备的主要生产基地,在跨境电商、现代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等领域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些产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高质量的工业数据、供应链数据、物联网数据有着海量的、迫切的需求。
这种“专而精”的路径,并非简单地选择几个优势产业,而是要深入这些产业的肌理之中,构建起一套高度定制化、高附加值的数据资产化体系。同时,要大力培养既懂数据技术又深谙产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例如具备工业控制系统经验的数据工程师、熟悉国际贸易规则的供应链数据分析师等,以解决数据从“原矿”到“产品”的深加工难题。更重要的是,深圳应以这些优势产业为核心,孵化并培育一批专业化的数据服务商、数据经纪人、数据评估机构和合规咨询机构,形成围绕特定产业数据流动的完整服务链条。通过这种深度聚焦,深圳能够产出解决行业痛点、驱动产业升级的高质量数据产品,而非停留在浅层交易的通用数据。这些定制化的数据产品将具有更高的市场价值和更强的不可替代性,能够吸引全球范围内对特定产业数据有需求的优质客户。最终,深圳将不仅是数据交易的“热土”,更将成为特定领域数据要素创新的“策源地”,从而在全国乃至全球数据要素市场中,确立其不可复制的战略地位,实现从“交易热度”到“生态深度”的跃迁。
因此,深圳数据资产化的破局之道,或许不在于“大而全”,而在于“专而精”。深圳的核心竞争力,应当是构建围绕其优势产业的数据资产体系。例如,能否打造一个全国乃至全球领先的“工业数据资产交易中心”,专注于服务制造业的智能化升级?能否围绕跨境电商和国际物流,探索建立一套高效、合规的“供应链数据资产化解决方案”,提升全球供应链的透明度与韧性?能否利用其在物联网硬件上的优势,构建一个汇聚和处理海量IoT数据的平台,赋能智慧城市和智能家居产业?
回答好这些问题,意味着深圳需要将其数据资产化战略与自身的城市发展战略和产业升级路径进行深度绑定。这要求深圳必须避免盲目跟风,保持战略定力,将有限的资源聚焦于能够最大化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的领域,从而在全国的数据要素市场版图中,占据一个不可替代的、具有鲜明产业特色的生态位。这才是凸显“深圳特色”、跳出同质化竞争的根本所在。
站在荣耀与挑战的交汇点,深圳的未来之路清晰而坚定。作为中国数据资产化的探路先锋,深圳的使命不仅在于为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更在于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面对前述的重重挑战,深圳需要以更大的魄力、更精细的举措和更系统的思维,在标准、市场、安全和特色四大维度寻求突破,从而行稳致远,真正释放数据这一战略资源的磅礴力量。
破局之道,首在标准先行,夯实信任根基。 针对“标准迷雾”这一核心瓶颈,深圳应将标准体系的建设作为“一号工程”来抓。这需要深圳从“等、靠、要”转向主动作为,联合市内外的头部企业、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发起设立“数据资产化标准创新实验室”或“标准促进联盟”。深圳可以借鉴金融科技领域的“沙盒监管”(指通过划定可控范围,对范围内主体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兼顾创新激励与风险控制。该模式最早由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于2015年提出,旨在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安全测试空间)模式,选择金融、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若干重点行业,开展数据资产评估、入表、审计的试点工作。在试点中,深圳应鼓励企业大胆尝试不同的估值模型和会计处理方法,由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审计机构共同跟踪、评估、总结,最终沉淀下一批经实践检验、获得市场初步认可的、分行业的作业指引和标准草案。同时,深圳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层面的相关标准制定,将“深圳实践”上升为“中国标准”,从而在全球数字治理中抢占话语权。
破局之关键,在于场景驱动,激活市场内需。 为破解市场“热度有余、深度不足”的困境,深圳必须从供给侧的“有什么数据卖什么”,转向需求侧的“产业需要什么数据,我们就开发什么产品”。深圳应系统性地梳理其优势产业链(如电子信息、智能汽车、低空经济、现代物流等)在数字化转型中的核心痛点,并将其“悬榜”出来,设立专项的“数据应用创新揭榜挂帅”计划;应鼓励数据服务商与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组建联合团队,围绕具体的工业场景(如产品良率提升、供应链风险预警、新材料研发等),进行“小切口、深挖掘”式的数据产品研发;政府则可以通过研发补贴、首购订单、税收优惠等方式,降低创新成本,激励供需双方的深度合作。唯有当数据产品能够真正解决产业的实际问题,创造出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时,数据要素市场的内生需求才会被真正激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商业闭环。
破局之保障,在于生态构建,培育专业力量。 一个健康的市场离不开完善的生态系统。深圳需要加大力度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一方面,深圳可以设立“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资和扶持专注于数据资产评估、数据合规审计、数据法律服务、数据信托管理等领域的初创企业和专业团队,助其成长壮大。另一方面,深圳应与本地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开设数据科学、数据法学、数据资产管理等交叉学科学位或认证课程,系统性地培养既懂技术又懂业务还懂法律的复合型数据人才。同时,深圳可降低专业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吸引国内外顶尖的咨询、会计、法律等服务机构在深圳设立数据业务部门,形成专业服务力量的集聚效应,为市场的规范、高效运行提供坚实的专业支撑。
破局之底线,在于治理创新,平衡发展安全。 面对日益严峻和复杂的安全挑战,深圳必须在治理理念和技术手段上同步创新。在治理理念上,深圳应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防御”,建立覆盖全市的、跨部门的数据安全风险态势感知与预警平台。同时,深圳还应积极探索“数据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来缓释企业在数据创新中的后顾之忧。在技术手段上,深圳可大力推广和补贴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可信执行环境等技术的应用,建设全市性的“数据安全与隐私计算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数据可用不可见”解决方案。此外,针对数据垄断、算法歧视等新型问题,深圳应启动前瞻性的监管研究,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个人合法权益,确保数据资产化始终在健康、向善的轨道上运行。
破局之特色,在于湾区联动,放大协同优势。 深圳应将数据资产化,更深层次地融入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大棋局中。这需要突破行政边界,与广州、香港、澳门等地协同合作,共同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要素互信互认机制”。例如,深圳可以与大湾区城市共同探索建立一个“湾区数据资产联合登记平台”,实现“一地登记,湾区互认”;可以试点建立“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制度,对于特定领域、特定场景下的低风险数据,在满足安全评估的前提下,简化其在大湾区内部的跨境流动程序;可以与大湾区城市共同成立“湾区数据仲裁院”,专门处理涉及跨境数据交易的商业纠纷。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大湾区将打造成为全球数据要素流动最便捷、治理模式最先进的区域之一,从而深圳的区位优势,将转化为在全球数据要素配置中不可替代的枢纽优势。
深圳,这座在过去四十余年里不断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创造奇迹的城市,如今正站在数据资产化这一崭新的历史起点上。其前期的探索,已经展现出领跑者的魄力与智慧,为中国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投下了一块具有探索意义的“问路石”。然而,前路绝非坦途,标准、市场、安全、特色,每一道关隘都需要以巨大的勇气和精细的智慧去攻克。
深圳的探索,早已超越了一城一地之得失。它是在为中国如何将庞大的数据资源优势,转化为驱动经济持续增长和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现实生产力,进行一场关键的压力测试。深圳的每一次成功,都可能为全国提供宝贵的范本。深圳遭遇的每一次挫折,也都将成为后继者必须汲取的教训。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我们有理由相信,深圳将继续发扬其改革创新的精神,在数据资产化这片充满希望的蓝海上,劈波斩浪,行稳致远,最终不仅成就自身更高质量的发展,更将为数字中国的宏伟蓝图,书写下浓墨重彩、璀璨夺目的“深圳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