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深圳万科城第四届业委会在业委办公室召开会议,以下关于会议的描述有现场视频为证。
1、出席会议的人员:赵某委员、熊某委员、毛某委员、戴某副主任分别在签到表上签到,吴某委员(线上参会)当场授权秘书代签到,张某、李某候补委员(线上)出席会议。达到法定人数半数以上参会,会议有效。线上参会也是合法合规的,国家之间的领导人都经常开视频会议。
2、戴某副主任主持会议,并宣读街道办指导函。可以说明会议正常进行。
3、确认张某的委员职务终止,李某候补委员自动递补为正式委员。
4、万科城社区工作站党委钟姓委员与黄姓网格长,在会议正常进行至上述第3项进行完之时进入会议室,钟姓党委委员对戴某说了一个字“走”,直接示意戴某离场,业主对于这种中途打断会议的恶劣做法,当场制止,随后继续正常开会。
5、表决选举主任。现场仅有毛某1人自荐为主任候选人,无其他候选人,对于主任候选人毛某的表决结果:赵某同意,毛某同意,吴某(线上)同意,李某(线上)同意,熊某反对,戴某反对。参会人员过半数同意通过毛某当选为第四届业委会主任。
6、同意公开选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张某进行离任审计,审计费用由业主共有资金中列支。戴某副主任补充说这是议程规定的。
7、张某同意向毛某主任移交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大会印章、共有资金基本账户U盾等资料。
8、会议纪要制作完成后,戴某副主任和熊某委员认真看完了会议纪要的内容。
9、会议现场与律师连线沟通,确认了本次会议有效,戴某副主任和熊某委员在场旁听。
10、会议结束后,有警察进入会议室现场进行普法。
网传黑文所说的“暴力”“非法滞留”,请问何为“暴力”?何为“非法滞留”?另请提供直接证据,张口就来,不用负责任的吗?
2月10日业委会会议结束后,没想到还出现离奇的2月11日会议,大致的问题如下:
1、会议是否无效,不是某个人能单方面拍脑袋宣布的,而是看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因为会议的结果不是你想要的,就可以张口胡来说会议无效。
2月10日会议是根据坂田街道办指导意见,由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符合万科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合法有效。
参会委员人数超过半数,新的业委会主任获得参会委员过半数同意,符合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新的业委会主任产生后,业委会应由新的业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副主任只有在主任不履行职务召集和主持业委会会议时,副主任才有权按照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业委会会议。
而戴副主任主张2月10日的会议无效,以此为由私下通知另行召开2月11日会议。
2、2月10日的业委会会议已表决产生新主任毛主任,与此同时戴副主任失去召集业委会会议的资格,因此,2月11日会议由戴副主任召集是无效的。
3、按所谓2月11日会后发布的结果来看,2位因一年内缺席2次或一年内请假缺席5次而已被中止委员职务的委员,却仍然参与了表决,这是令广大业主完全不可接受的。
4、在业委会有自己办公室的情况下,5位私下召开所谓业委会会议的委员,竟然是安排在社区工作站开会,这是何用意?业委会委员是要代表业主利益的,你们却躲着业主们,怕被业主们看见,跑去社区工作站私下开会?
5、在业委会存在的情况下,私下开会的几人,凭什么法律法规可以宣布业主大会印章和业委会印章暂停使用?
6、在业委会存在的情况下,私下开会的几人凭什么法律法规自行决定使用居委会的印章代替业委会印章对外发文?私下开会的几人跟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之间,有什么勾当?对了,戴副主任本人就是在社区工作站工作的。
7、在业委会存在的情况下,居委会具体采用哪条法律法规,有无相关流程,允许居委会可以单方面取代万科城业委会代为盖章?这一切是谁拍脑袋决定的?谁该出来向万科城广大业主进行解释?万科城广大业主会同意吗?该盖章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8、所谓2月11日会议发生后,戴某本人及万科物业多位管家在万科城各住户微信群中向小区4000多户业主及住户广泛传播戴某本人报警的《报警回执》,内容声称是在2月11日报警,但为何报警回执编号和盖章落款日期均显示为2026年1月23日?
而且后来被发现该报警回执编号与张某本人在2026年1月23日报警的报警回执编号完全一样!这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吧?背后有什么惊天大瓜?谁能出来公开解释?
9、另外,从2月11日起,业主们发现业委会办公室大门一次次被不明人士上了锁,而且大门走廊上方被屡次安装监控设备,请问是谁干的?居心何在?谁能出来向万科城广大业主进行解释?
10、2月10日业委会会议的公示内容上传到市住建局公众号进行公示之后,有业主发现被删除了,业委会相关人员在住建局官网的管理权限也被删除,包括业委会秘书,事前事后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到底是谁在违规操作?
11、网传黑文暗示其对2.10会议的描述有“全程录像为证”。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录像的哪一段被别有用心人士不当利用了?
事实是,有人刻意截取了自行拍摄的2.10会议开始前短暂的意见交流片段,试图制造“混乱”假象。在最初有些混乱的沟通之后,会议正常进行,按法定程序走完了会议议题,与会委员依次签到、发言、表决,并产生了会议纪要。
12、所谓的2.11会议结束后,私下开会的几人中的一人,在深圳万科城的业主公开群中,对群中的业主发表了以下公开言论:
“万科城不是你的,你真不要脸,来我们坂田居住的外来人。”
随即,该群的群主(也是私下开会的几人中的一人)还伙同发表上述言论者把业主踢出群(该群主已经把很多业主踢出群了,只要存在不合她意的言论)。
无论从哪种角度,这种言论都极其不合适吧?这不仅是挑战法律和道德的狂妄言论,也是他身为所谓万科城业委会委员的极大讽刺!这种人能代表万科城广大业主的利益吗?谁会信呢?

让事实说话,让全体业主判断万科城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业委会工作关系每家每户的切身利益。2月10日的会议,是一场在法律框架内、有业主见证、有录像为证、按程序推进的正常会议。所谓“暴力冲击”、“非法拘禁”都是对事实的严重歪曲。万科城的业主们,请擦亮眼睛,用自己的逻辑去分析。小区的和谐,建立在真实而非谎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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