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安海星幼儿园是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的一所全日制市一级公办幼儿园,该园位于在宝安区新安街道丽晶国际小区,建园以来先后荣获“深圳市一级幼儿园”、“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示范园”、“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单位“等多项荣誉。致力打造一支敬业爱岗、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是一所社会满意,家长放心的优质特色幼儿园。构建起“阅读课程、音乐素养课程和生活探究课程”三位一体的H·F·S园本成长课程体系,营造游戏化,艺术化宽松愉快的教育环境,以游戏、实践操作作为基本活动,以传统文化节气教育五大领域多元活动为日常自主游戏探索,开展“阅读悦美”的自主阅读课程理念。秉持“办一所有张力的童梦星园”的园所文化引领下,以“沁润童星 牵手未来”为办园理念,让每个幼儿拥有幸福童年,为其奠定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总目标,致力于培养“健康自信、和谐平等、乐于探索”的宏发儿童,致力于为孩子们提供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成长环境。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短期保育员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条件

0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02
岗位条件
(1)拥有全日制学前教育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46周岁;
(2)持有保育员上岗证(人社局全国联网可查询);
(3)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教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5)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对待幼儿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意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存在违背学前教育保育从业诚信、道德准则行为的;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工作程序
01
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下载填写报名表,打印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岗位相关资格证(如保育员上岗证等);
(5)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附件3)。
扫描二维码下载相关附件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按照材料序号,将报名材料整理为一个文件夹,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将报名材料发送发送邮箱hfly0329@qq.com
4.报名材料真实性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联系电话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02
资格初审
1.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03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网站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04
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05
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06
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有关说明
(1)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4)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0010912,18924585329)
(5)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新安海星幼儿园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海星幼儿园
2026年03月03日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宏发领域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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