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机构选聘项目[ZJZB-2026-12016]-磋商公告
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机构选聘项目[ZJZB-2026-12016]-磋商公告
深圳东华2026-2028年度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机构选聘项目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谈判项目为深圳东华2026-2028年度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机构选聘项目,采购人为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应答。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机构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SZDH-FZ-20260301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5.采购内容:选聘10家法律服务机构作为战略合作单位,为采购人公司及权属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合规意见、法律文件(合同)起草及审核、代理采购人参加仲裁/诉讼等法律活动、合规审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出具律师函、开展法律培训、受采购人委托代理其他专项法律服务等。包括为采购人公司及权属企业持有的园区/孵化器或受托管理的园区内入驻企业提供日常或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合法有效且通过最新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及拟参与本次项目的律师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参选律所及参与本次项目的律师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以住所地司法部门或住所地律师协会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4.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应至少具有2项为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2项专项法律服务的项目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不得将后续承接的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供应商应当确保报价足以支撑提供服务可能产生的成本,不接受恶意低价竞争。
6.不存在与采购人及权属企业的利益冲突,即未在诉讼、仲裁案件中担任采购人及权属企业的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四、谈判文件领取
1.领取方式:略。
2.领取截止时间: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3月3日18时00分至2026年3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领取须知: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略。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略。
详细公告内容在“律界招投”官网www.ljbid.com或微信公众号“律界招投”搜索对应项目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