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个小伙伴咨询圆圆,自己以前注册的一家公司,一直没有经营过,也没开过发票,去年被吊销执照了,现在想要办注销,是否能走简易注销。
公司注销一般分为两种,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还有一种是依职权注销,比较常见的就是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
一、被吊销公司能否走简易注销?
绝对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四项明确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市场主体,不得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地监管部门也已明确确认此规定。
被吊销属于严重违法状态,必须按照普通注销程序办理,包括清算组备案、债权人公告、税务注销、工商注销等完整流程,无法适用简化程序。
只有工商税务无异常,且未经营未开过发票的企业,才适用于简易注销,否则都只能办理一般注销。
二、法人股东是否需要到场?
不需要强制本人到场。
无论是普通注销还是符合条件的简易注销,现行登记制度均支持委托代办:
法人、股东可委托专业机构或自然人代为办理全部注销手续。
核心文件(如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注销登记申请书等)只需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无需本人到场核验。
仅在特殊情况下(如税务存在重大疑点、被立案调查等),监管部门可能要求相关人员配合核实,但这并非法定的强制到场环节。
三、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的区别在哪?
流程上:二者都需要先办理清税注销并且发布注销公告,不过在公告时间和内容上有所区别。简易注销发布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而一般注销需要做清算组备案并发布债权人公告。
时间上:简易注销需要公告20天,全部办下来大概一个月左右;一般注销需要公告45天,全部办下来大概2个月左右。
材料上:二者注销材料大部分相同,都需要提供注销申请书,只是一般注销还多一份股东注销决定及清算报告。
不管是简易注销还是一般注销,都需要全体法人股东配合签字或人脸识别,如果法人或某些股东联系不上,且执照已被吊销6个月以上的,法人或股东本人可以在办理完清税后,到所属市监局办理依职权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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