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材料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第一幼儿园;
3.面试方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面谈(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五、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
八、无犯罪记录证明
拟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交,可在粤省事等app申报下载,同其他入职材料一起由单位保管。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