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处罚资讯中了解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现了涉嫌虚假宣传这类不正当竞争方面的问题,现已被处以45万元的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版)》第二十条的条文规定,经营者在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宣传时,若存在虚假内容或是容易引发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将会面临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区间内的罚款处罚,同时还会被勒令停止相关的违法活动。此次针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处罚举措,正是严格依照该法律条款来执行的。来源:深圳市监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