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聘人数:1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美术或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热爱幼儿和学前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配合幼儿园完成各类艺术活动的策划与执行,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
(6)能独立设计、组织幼儿日常美术教育教学活动,擅长策划并开展美术特色活动。具有创新意识和教学提升潜力,敢于尝试与探索新鲜事物;
(7)具备园所环境创设及教师艺术素养指导能力、热爱传统文化艺术,具备良好的美术功底和实践能力,能运用绘画、手工、装置艺术等形式,完成幼儿园空间环境的艺术化呈现;
(8)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9)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Photoshop、PS、AI等常用设计软件;有丰富的幼儿园环境创设、空间设计、艺术展陈列经验等。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通讯、教育技术学等相关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热爱幼儿和学前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
(5)精通WPS等办公软件操作、微信公众号编辑、互联网使用技巧,熟练使用音频视频编辑、Photoshop、PS、AI、幻灯片、动画等设计制作软件;
(6)有较高的摄影、摄像技术水平;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8)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有一定的艺术特长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