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大学理论与计算化学杨题隆副教授课题组诚聘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及副研究员
一、课题组组长简介
杨题隆,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广东省青年拔尖),深圳大学百人计划副教授,博士生导师,PI。2022年获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学位,2025年2月加入深圳大学。主要从事理论与计算化学研究。研究方向包括:有机、无机及金属有机体系的结构与成键分析;计算化学在化学理论发展,反应机理探究,催化剂设计和合成方法学发展等方面的应用。迄今共发表SCI论文46篇,其中第一/通讯作者论文19篇,包括Nat. Chem.(2篇)、Nat. Catal.(1篇)、J. Am. Chem. Soc.(3篇)、Angew. Chem. Int. Ed.(1篇)。H–index 20。
课题组现有2026年9月入学博士名额,同时诚聘专职副研究员、博士后等多名,待遇从优,要求应聘人员须具有化学或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其它具体要求见以下信息。请感兴趣者将简历、研究工作总结、主要学术成果等发送至tlyang@szu.edu.cn。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单位+本人姓名+申请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岗位一:博士研究生(https://chem.szu.edu.cn/info/1243/10123.htm)
基本条件:
(一)须具备《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通过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PETS5级合格证;
5.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7.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三)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或先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说明性公函,待入学报到前提供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除硕士毕业于世界前200名院校(须至少进入“ARWU、QS、THE、USNEWS”四大排行榜中的两个)的申请者外,须至少有一项属于报考学科(化学或食品)专业领域内的正式取得的公开出版、发表、授权或已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社会确认的成果(不包括学位论文)。
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为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正式发表(或已在线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申请者本人应当是作者署名前两位的作者,申请者本人若是第二作者,其研究生导师应当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多通讯作者学术论文均可作为学术成果进行申请;
(2)成果为发明专利,则应当为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以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
(3)成果为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则申请人应为第一著作人(或导师为第一著作人,申请人为第二著作人);
(4)成果为获奖的,学科竞赛类获奖学生应以排名第一获得与学科相关的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研究生能源装备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等);科研类的获奖,应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排名前八)或获省部级科研奖励(排名前六)或获市级科研奖励(排名前三)。
(四)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
2.本校在读二年级(2024年9月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专业,已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岗位二:专职副研究员
基本条件:
(1)副研究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研究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取得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合作精神和发展潜力。
(3)具有组织科研团队开展高水平研究的能力,发表过高水平研究论文(第一作者发表JCR-Q1区论文>3篇),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当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三:博士后若干名
基本条件:
(1)年龄≤ 35周岁,博士毕业≤ 3年,未在广东省从事过博士后工作。
(2)有科研热忱及团队合作精神,科研工作执行力强,鼓励发散思维,有独到科研思想,能尽快入职者优先。
(3)与拟招聘方向比较契合,并在在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科研训练。
(4)具有良好的英文阅读与写作能力,在知名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具备相关产业化研究经验。
(5)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三、薪酬待遇与支持条件
·博士研究生:
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6级):https://yz.szu.edu.cn/info/1042/14176.htm
·专职(副)研究员:
(1)副研究员年薪29-38万元,研究员年薪35-50万元,具体薪级标准根据学历、研究经历等确定。工资实行年薪制,由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按月发放。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岗位薪级工资晋升一个薪级;聘期内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课题组将提供丰厚的科研奖励。
(2)可以负责人身份依托深圳大学申请各级科研课题资助(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深圳市等)以及人才计划。
(3)合同期间表现优异者,可通过深圳大学“荔园留菁计划”申请预-长聘教师岗位,成果突出者优先推荐。
(4)可申请学校周转住房,申请条件按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可在深圳市落户,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6)省市对具有海外背景的博士和博士后有额外的奖励政策。
(7)若研究员待遇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博士后:
(1)学校博士后合同期限为2年或3年;综合年薪33万元起,包括深圳市政府18万元/年生活补助(开题和中期考核后各发放一次,总额不超过36万元),深圳大学提供的15万左右的基本综合年薪。
(2)除了以上年薪外,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深圳大学“荔新奖励计划”,入选者额外再发放4.8万元/年奖励性薪资,按实际在岗月份随工资发放,核发不超过2年。
(3)入选海外博后人才项目的,在站期间综合年薪42万元起,出站后留粤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住房补贴。
(4)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副研究员),符合深圳大学“荔园留菁计划”政策的优秀博士后,可直聘深圳大学教师岗(专门针对本校专职研究人员和博士后)。
(5)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按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博士后人员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按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高于上述奖项的,参照金奖执行,最高不超过20万元。
(7)博士后人员进站,可选择落户深圳市,享受落户补贴。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等按深圳市相关条例执行。
(8)在站期间,在站期间课题组协助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课题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可竞争性申报国家“博新计划”,并给予一次性配套经费支持。
(9)本站博士后的考核要求及具体管理要求,参见《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另外,以上岗位为博士后出站人员且满足相应条件还可享受深圳市以下人才支持: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对于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不少于2年、博士后研究结束3年内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境外博士后,来深全职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来深生活补助。课题组将还将单列科研绩效奖励,专门用于激励科研成果优秀的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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