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网2月7日报道,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9年底,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能力显著提升,流通交易形态更加多元,数据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各类主体供数用数意愿持续增强,全社会数据流通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意见》明确,将支持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快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创新数据流通交易模式,加大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在探索多样化流通交易模式方面,《意见》引导经营主体之间数据交换交易模式合规健康发展,鼓励各类主体拓展数据换数据、换订单、换服务、换模型、换场景等交换方式,探索数据作价出资等数据价值实现新路径。在创新数据产品和服务形态方面,《意见》聚焦数据赋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支持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大数据集等资源型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开发核验查询、数据分析报告、数据指数、数据可视化等分析决策型数据产品和服务,面向行业应用场景探索发展智能体服务等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