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6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顺丰公司”)诉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顺丰速运”构成驰名商标,被告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因弱化该驰名商标显著特征、贬损品牌声誉,构成商标侵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0万元。

网友发文。
顺丰公司发现店小二公司在某购物平台开设的店铺中,销售“顺丰速孕”车贴商品,消费者可自行通过电商平台购买。该车贴设计高度复刻“顺丰速运”商标——保留“SF”字母、“EXPRESS”英文标识,仅将核心汉字“运”替换为“孕”,整体结构与顺丰公司涉案注册商标高度近似。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多地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吐槽,称街头出现贴有“顺丰速孕”标识的车辆,不少网友表示“把生育当‘快递件’调侃,既低俗又不尊重女性”“容易误解为顺丰官方行为,损害品牌专业形象”。
为维护自身名誉与合法权益,顺丰公司遂将店小二公司诉至法院。被告店小二公司辩称,“速孕”字样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消费者出于审美或趣味购买,不应定性为侵权。

原告注册商标及被诉侵权标识。
法院经审理查明——

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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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报道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彭雨欣
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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