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琪、朱永超老师领衔主讲:(深圳市)《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实务运用与建设工程仲裁实务高研班
李琪、朱永超老师领衔主讲:(深圳市)《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实务运用与建设工程仲裁实务高研班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实务运用与建设工程仲裁实务高研班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学术支持: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建筑房地产培训工作委
建设工程争议具有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技术性强、审理周期长审理难度大和标的额巨大等特点,一直是仲裁机构受理的主要案件类型之一,也是仲裁领域最具挑战性的专业方向之一。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国内大型基建项目的持续发展,建设工程纠纷仲裁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新《仲裁法》增设的“仲裁地”制度、在线仲裁规则、仲裁前保全措施、强化仲裁庭调查权以及涉外仲裁等规定,为建设工程纠纷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工具,对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实践产生深远影响,都需要律师和仲裁员及时学习和掌握,以适应新时代仲裁工作的需要。
本课程旨在为律师、仲裁员、企业法务等专业人士提供一次系统学习新《仲裁法》并掌握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实务的高端培训机会。通过对新制度的深度解读和实务热点的聚焦分析,帮助学员全面提升办理建设工程仲裁案件的专业能力,有效应对新法实施后的实务挑战。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热点问题研究与实务运用(一)坚持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二)挂靠法律关系再定位
(三)合同相对性的回归
(四)代位权:《民法典》关于代位权的完善;建工解释关于代位权的规定
(五)固定价格结算及调整原则
(六)无效合同处理:《民法典》793条折价补偿参照内容;结算协议独立性
(七)政府审计、财政评审与价款结算
(八)质保金:计算基数;预留期限及起算时点;修复通知义务
(九)优先受偿权
主讲专家:李琪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主讲专家:朱永超,资深仲裁员,曾任职某知名仲裁机构十七年,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培训时间:2026年3月21-22日 培训费用:3600元(老学员或3人团报2600每人)
参加学习的代表须交纳培训费3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学时证书等)。本课程三人以上团报2600元/人。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请及时报名并汇款以确保培训席位。
1、个人会员:9800元/年(全年课程免费参加,不限次数限个人)
2、单位B级会员:12000元/年(单位人员均可参加,共6人次)3、单位A级会员:20000元/年(单位人员均可参加,共13人次,每期不超过4人次)4、单位贵宾会员:34000元/年(单位人员均可参加,共27人次,每期不超过5人次)5、单位VIP会员会费15万元/年,单位人员均可参加,次数人数不限报名电话:15712926075同微信
欢迎大家协办招生,费用另议,具体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