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邝某某在东莞某镇教育局、教育管理中心担任办事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的请托,为60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违规办理公办学校入学,并收受贿赂共计324万元。该案由东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过程中深挖发现,并作为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最终,涉案人员邝某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50万元,其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该案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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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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