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姜红同志的辞职请求,南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姜红同志辞去南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南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本决定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南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6年1月23日来源:南山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