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营资质
子基金管理机构(指非母基金管理人担任的子基金管理人的机构或其归属的“集团化”基金管理机构,下同)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
2.最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优良,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团队成员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重大处罚。
3.具备固定营业场所及配套设施,拥有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投后管理、财务核算等内部制度,以及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
4.优先考虑满足以下条件的管理机构:
(1)近三年入选清科、投中、融中排名前50;
(2)核心团队具备专注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经验,或其所管理的基金/机构近三年曾入选人工智能、硬科技领域相关权威榜单的前50名。
(3)拥有央企、重点国企、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背景资源;
(4)拥有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资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