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法支队北站大队在深圳北站周边开展“顺风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一辆粤B号牌顺风车检查时发现,该车载有1名乘客,乘客是通过哈*顺风车平台联系乘坐该车,从蛇口网谷出发,前往深圳北站,订单是顺风车独享订单,需要支付费用34.3元。除此之外,经执法人员检查,司机周某在11月16日通过顺风车平台完成了9个顺风车独享订单,完成了9趟运输行程,明显不符合深圳《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合乘平台每天为同一合乘车辆提供的合乘供需信息整合服务不得超过3次的相关规定,是“伪顺风车”。经核查,涉案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司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周某涉嫌实施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来源:深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