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男子在外出就餐时,总是吃出“铁丝”并卡在喉咙。怎会如此倒霉?实际上,这位“受害者”才是真正的嫌疑人。
近日,广州公安抓获该男子,其通过伪造餐食中吃出铁丝等异物的假象,恶意敲诈勒索多家餐饮商户。

嫌疑人碰瓷,被铁丝卡喉咙。
男子谎称吃出铁丝“碰瓷”多家餐厅
2025年12月4日,广州一名餐饮店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其店铺遭遇一名光头男子“碰瓷”,该男子还以相同手段敲诈了多家同行。关注到此线索后,广州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迅速会同白云分局开展深入调查。
据涉事店主反映,2025年8月22日22时许,一名男子到店消费“猪脚饭”,用餐期间声称吃到铁丝并卡在喉咙,要求到牙科诊所以及市级医院就诊,同时向店主索要500元医药费、80元烟钱和20元交通费。事后,该店主在与同行交流中得知,另有两家店铺遭遇过该男子以同样方式敲诈,累计损失超千元。

“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会通过与商家协商索赔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等合法途径维权。很明显该男子的处理方式有异常。”民警介绍,嫌疑人陈某自2025年5月开始,专挑小型餐馆作为诈骗目标,作案时随身携带洗碗用的钢丝球,趁店家不备将钢丝混入餐食,随后谎称在餐食中吃出“铁丝”并卡在喉咙需就医治疗,以此向餐饮店骗取266元至1480元不等的费用。在短短数月内,陈某用该手法连续诈骗多家餐馆,对餐饮商户的正常经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通过自导自演、伪造证据等方式“碰瓷”牟利,已涉嫌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餐饮商户如遭遇此类可疑索赔,务必注意保留相关监控录像、消费单据等证据,坚决拒绝不合理索赔要求,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报案,依法维护正当权益。
点外卖“吃出”20多次苍蝇
男子恶意索赔被判刑七个月
就餐时在食物中发现异物向商家索赔,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但并不意味着权利可以被滥用,以此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制裁。
2024年5月15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00后”男子陈某点外卖谎称“吃出”苍蝇向29个商家索赔8000余元。据陈某供述,每次作案,他将外卖食物先吃一半,之后放入事先准备好的苍蝇死体,拍照发给商家,以拨打12345、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等事由进行威胁,主张赔偿。
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根据该《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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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综合南方+客户端(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公新文)、北京法院网
编辑 | 毛帅楠
校对 | 吴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