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考
1.报考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17:00截止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方式:报考采取发送报考资料到邮箱474335788@qq.com。
3.报考资料
(1)报名表(附件1,附证件照,不限底色);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试讲视频,报考者需提交本人5分钟内试讲视频。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格式:MP4(手机)、AVI、MPEG,视频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视频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高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的人员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或评估意见书(如认证证书等);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6)公告或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依实际提交);
说明:以上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命名格式:“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联系电话”,于2026年1月26日17:00前发至报考材料邮箱474335788@qq.com。
(二)资格初审(视频评分)
招聘单位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再对考生所提交的视频进行评分(视频评分,不纳入考核成绩)。每个岗位按照评分依次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即按实际符合人数推荐参加面试。届时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知会拟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对不能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不另作通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
拟进入招聘单位考核的考生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交上述所列材料(报考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按上述序号叠放,小号在上大号在下),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材料的资格,并在体检前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资格复审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与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方式
试讲+答辩;
试讲为现场随机抽取所属学段课文,考生现场备考30分钟后进行8分钟片段教学;
答辩为评委根据模拟课堂教学试讲内容或日常班级管理提问1个问题。考生在3分钟内进行阅题和答题。
3.成绩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 +答辩成绩×40%
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评委打分的平均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注:考核总成绩≥8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达标的考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考生,依次按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半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背景审查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审查。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及其他相关背景审查材料。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审定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的,暂缓聘用。
(七)公示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含1个月试用期)。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