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的通告》(穗府规〔2025〕8号)的规定,本办部分市级管理权限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已由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具体情况如下: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2025年12月29日前,有关事项已向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的,由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继续负责办理。
(二)2025年12月30日起,有关事项需向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
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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