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在我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含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支持方式
发放电子职称证书。
三、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6日
各地市政策项目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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