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特别提醒:
1. 标的物按现状清场变卖,现状与网络询价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过户登记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2.本房产所欠付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4.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
5.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享受优先购买资格。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网络询价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