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一员工因两次“监守自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该员工首次利用家具公司仓管职务之便,变卖价值约12万元的餐椅,后获谅解并取保候审。但其在取保期间,从另一能源公司侵吞价值1157万余元的电池并挥霍。因其系累犯,主观恶性大,被依法从重处罚。
来源:东莞阳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