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40岁周岁以下(1986年1月5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保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健康证;
4.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安全意识强,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做事踏实,服从工作调动安排。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有犯罪记录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学前教育情形的;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其他幼儿园辞退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
2.报名材料
(1)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承诺书;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岗位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
(6)无犯罪证明(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档,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应聘职位+姓名+手机号”,投递至招聘邮箱307208958@qq.com。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我园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七)咨询电话
0755-2988268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人:郭老师 曾老师
1.↑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