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838万!
1月9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东莞万江东江之星商业中心18号写字楼“5·29”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认定,2025年5月29日发生于该写字楼的火灾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384808.67元。经调查,认定起火时间为5月29日6时20分许;认定起火部位为18号写字楼24层强电井高压电缆金属桥架;认定起火原因为18号写字楼24层强电井高压电缆金属桥架内0.4KV的电缆故障引燃周边线路,蔓延成灾。1、施工单位责任:东莞市仙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降低工程质量标准。2、物业管理责任:东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违规装修行为未制止、未报告;安排无证人员值班,消防设施处于手动状态影响应急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