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1名 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形象佳,写作能力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责任心,团队合作协调能力良好,服从组织安排,配合幼儿园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班级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录取。
二、应聘人员具体条件
1.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扎实的幼儿教育专业素养,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学习能力,有耐心、爱心和团队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