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5学年
第一学期广州新华学院
学生会述职评议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学生会:
为进一步深化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会改革,加强对学生骨干的监督、管理,建设富有责任感、服务同学、德才兼备的组织形象,根据《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和改进广东高校学生会组织“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的若干举措》和《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制度》的规定,拟定于2026年1月进行2025学年第一学期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各二级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会
(一)校学生会述职评议会
组建学生代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评议从思想品德与行为作风、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成果、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后续改进措施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二)院(系)学生会述职评议会
组建学生代表,学院党总支、学院团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评议从思想品德与行为作风、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成果、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后续改进措施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三、述职时间
2026年1月7日-2026年3月15日
四、述职内容
述职内容包括述职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成果、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
五、述职评议程序
(一)述职报告
述职汇报前,提交个人本学期工作述职书面总结。校级学生会、各院(系)学生会主要工作人员对照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撰写述职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述职报告至指定部门存档。
(二)述职汇报
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的书面述职报告,进行述职汇报。述职内容应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突出重点,客观准确。述职结束后,接受评议会成员评议。
(三)适度公开
评议会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适度公开,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
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今后的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
述职评议材料整合后统一命名为“部门/组织名称+述职评议汇报材料”,于2026年3月15日21:00前发送至校学生会秘书处邮箱gzxhxshmsc@qq.com。校会内部以部门为单位提交附件2、附件3以及附件4;各院(系)学生会以院(系)为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版附件1和附件3。
(二)纸质版
述职评议材料盖章后于2026年3月15日21:00前上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校会内部以部门为单位提交附件2、附件3以及附件4;各院(系)学生会以院(系)为单位提交附件3,其余材料请妥善存档。
七、联系方式
教师联系人:刘佳兴
联系方式:0769-82676842
东莞校区学生联系人:罗珮瑜
联系方式:13380918990
工作地址:东莞校区正心园B栋一楼
广州校区学生联系人:张烘喜
联系方式:18320035344
工作地址:广州校区生活园二栋一楼
联系邮箱:gzxhxshmsc@qq.com
附件:
1.广州新华学院二级学生会骨干述职评议评分意表
2.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会骨干述职评议评分意见表
3.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会骨干述职评议评分汇总表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提取附件)
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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