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活动是一个自发的户外旅行活动,出行线路与日期为个人设计,仅限同好自愿报名,共同参与。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参加者须身体健康,如身体有疾病的(比如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心脏病、哮喘病、恐高症等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患者、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骨折、近期动过大型手术者、孕妇、体重过胖者等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不适宜参加本次活动。如隐瞒自身疾病或自身障碍的,由此所引发的任何事故领队及本组织不负任何责任!未成年人报名 参与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并拒绝身体不适应剧烈运动者和有突发病史者参与。
3)活动方将为参加人购买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由自身疾病、身体原因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例如,中暑、昏厥等情况,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只理赔意外造成事故,不赔疾病(猝死,中暑,心脏病,高血压等)。
4)参与者应该知道本次户外活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5)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6)活动参与者在报名之前,必须事先与家属沟通,确保家属知道并同意该活动声明。参与者报名该活动后,视作其家属也知道并同意。
7)代替他人报名者,必须事先与被代报者沟通,确保其知道并同意以上活动声明,被代报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户外活动有多种不确定因素,如果中途需要改线,不再另行通知。
9)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再次强调: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认知能力的民事主体。所以其自身应该有能力根据我们的活动声明中的风险提示及对户外活动的认识,结合自身状况对活动加以选择。
10)家长是孩子活动的监护人及安全责任人,对孩子的安全负全责,领队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团队成员中发生冲突及问题,双方自行协议,领队及组织者无协助的义务。
11)活功中务必听从安排,不得超过领队,不得不跟或主动脱离队伍,因违反此原则导致的风险责任,自行承担,不得以此索赔及要求退费。
12)活动参与者选择报名,即视为知道并同意本活动声明。所以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与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