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需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同一A4纸);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网验证截图、其它岗位位相关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健康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7)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
8)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9)附件3承诺书需手写签名并按指模;
10)附件4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幼儿园的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6年春季开学前,具体到岗时间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安排。
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