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简称“东莞金融监管分局”)、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标志着这一创新试点在东莞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一
什么是“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
简单来说,就是房主(委托人)可以将自己合法、权属清晰的房产,委托给专业信托机构来管理。信托机构会以受托人的名义,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对房产进行打理、使用甚至处置。
而“登记”,则是将这种信托关系正式“上户口”,记录在官方的不动产登记簿上。这从法律上确保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隔离了委托人、受托人自身的债务风险,让资产安排更安全、更透明。
二
试点意义何在?
这份《通知》的出台,远非只是一项业务流程的更新,其背后蕴含着多重深意:
1.盘活“沉睡”资产: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了一种合法、规范的资产管理和传承工具。尤其是对于家族财富传承、企业资产隔离与优化等场景,提供了全新解决方案。
2.拓宽融资渠道:明确的不动产信托登记,为后续以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进行融资、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铺平了道路,能有效提升不动产的流动性和利用效率。
3.优化营商环境:这是东莞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信托业转型、打造更友好金融生态的具体举措,展现了城市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探索精神。
4.积累改革经验:作为省级试点,东莞的实践将为全省乃至全国完善不动产信托制度、深化“金融+不动产”改革提供宝贵的“东莞经验”。
三
如何办理?关键流程一览
根据《通知》,办理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主要分为六大步骤,核心在于“先信托预登记,再财产权登记”:
1.产品预登记:信托机构需先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信托产品预登记,取得唯一产品编码和预登记完成通知书。
2.签署文件: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等法律文件,遗嘱信托除外。
3.申请证明:信托机构向信托登记公司申请出具相关的登记证明文件。
4.财产登记(核心环节):委托人与信托机构共同向东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成功后,将核发权利人为“XX信托公司(受托持有)”的新不动产权证书,并注销原证书,同时在附记栏明确标注信托属性。
5.产品完成登记:信托机构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在信托登记公司完成最终的信托产品登记。
6.分配或处置:未来需要分配信托利益或处置房产时,再凭相关文件办理转移登记并注销信托附记。
四
谁可以参与?
委托人:需对不动产拥有合法、清晰的所有权,无权利限制,且设立信托目的合法。
受托人:主要面向东莞辖内的信托机构。符合条件的外地信托公司在莞异地部门也可参照适用。
不动产范围:位于东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合法不动产。
五
试点期限与展望
本次试点自文件印发之日(2025年12月31日)起,试行期为一年。期满后,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和效果,决定是否续期或出台正式办法。
结语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落地,是东莞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又一里程碑。它不仅为市场提供了新的资产管理选择,更预示着东莞在财富管理、金融创新服务能级上的提升。未来,这片改革试验田能否结出丰硕果实,值得我们共同期待。
供稿丨温夏莹
编辑丨郭佩欣
审核丨陈蕊伶
审定丨广悦家族办公室
家族财富保护与婚姻家事领域介绍
家族财富保护与婚姻家事领域由高级合伙人陈蕊伶律师、胡帅律师带领,汇聚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专业律师,以及搭建金融、财税、移民心理各领域专家服务平台,以专业和用心打造广悦家族办公室品牌。其成员深耕于疑难复杂家事诉讼、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家企风险隔离,专注于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家族企业财富管理与传承架构的整体解决方案及执行落地,坚守法律匠心,维护客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