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照奖”设6个子奖项,分别是:工程奖、设计奖、科技创新奖、运营维护优秀奖、光影艺术奖、人物奖(人物奖包含学术贡献奖、杰出企业家奖、优秀设计师奖、优秀项目经理奖4个分项)。
每个子奖项设等级不同,授奖数量不限(根据当年申报数量确定)
● 等级设置:本奖项下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 奖励范围及对象:
1、申报单位或项目主持单位应为照明建设施工单位;
2、申报主体在照明建设施工中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申报项目应为本单位近三年的建设项目;
4、申报项目应完工并验收合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 等级设置:本奖项下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 奖励范围及对象:
1、申报单位或项目主持单位应为照明及相关的设计单位;
2、申报主体在照明设计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包括照明工程设计、照明产品设计、室内照明设计等;
3、申报项目应为本单位近三年的设计项目;
4、申报项目应完工并验收合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 等级设置:本奖项下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 奖励范围及对象:
1、申报单位应为照明行业优质产品供应单位;
2、申报主体为在照明领域内取得新技术(照明器材、控制设备的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光源、灯具、电器附件、控制设备产品)及软件方面的创新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 等级设置:本奖项不设等级
● 奖励范围及对象:
1、申报单位应为照明设施运营维护单位;
2、申报主体在照明运营维护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申报项目应为本单位近三年的施工维护项目且项目金额在100万以上;
4、申报项目应完工并验收合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 等级设置:本奖项下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 奖励范围及对象:
1、申报单位或项目主持单位应为国内外独立艺术家、美术艺术类院校师生,相关艺术设计、照明、时尚、科技等机构、团体、企事业单位。
2、申报主体为光影艺术作品(装置、投影等)。
3、申报项目应为本单位近三年的光影艺术作品。
4、申报项目应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作品。
● 等级设置:本奖项不设等级
● 奖励范围与对象:
1、在照明事业上有着突出贡献的学术工作者。
2、申报个人应在照明行业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 等级设置:本奖项不设等级
● 奖励范围与对象:
1、照明行业领域有着杰出贡献的企业家或行业优秀人物。
2、申报个人应在照明行业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 等级设置:本奖项不设等级
● 奖励范围与对象:
1、在照明设计领域做出优异成绩的照明设计师。
2、申报个人应在照明行业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 等级设置:本奖项不设等级
● 奖励范围及对象:
1、在照明行业领域表现突出、在重大项目上做出优异成绩的项目经理;
2、申报个人应在照明行业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