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项目
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
二、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2026年9月5-6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8月26日
(考生实际考试日期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址:国诺考务(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
三、报考条件
依据粤技服〔2023〕51号(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工: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
①以上所称“相关职业”指: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康复矫正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民族医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药学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
②以上所称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指: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中医药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眼视光类等。
四、题型设置
五、其他事项
- 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生按准考证时间进入相应考场考试。
- 考生参加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的考试时,考场内全部的固定设备均不可移动。
- 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资格的,取消当次考核资格或考核成绩。
六、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