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决定就本校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2026年电子班牌采购项目进行自行采购招标。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2026年电子班牌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18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1.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2026年电子班牌采购项目;
2. 采购预算:人民币陆万捌仟肆佰元(¥68,400.00元),超预算投标无效;
3.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投产品需无条件满足招标方案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项目需求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否则投标无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不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以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为准;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时间: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1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755-28268067;
3.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北门;
4.现场投标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5.现场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到校提供相关资料。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北门,收件人:徐老师0755-28263207;
4.评/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分细则准备投标资料;
5.如果有3家(含3家)及以上公司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通过初审的公司皆入围;如果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的公司不足3家,本次招标流标。
本项目结果的知会方式,以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中标通知书”为准,未得到确认的,敬请谅解。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