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小学(以下统称为“外小及东和”)招生办法
外小及东和的申请人分为两类:Ⅰ类(学区生源)和Ⅱ类(非学区生源),各学区申请人都可申报外小或东和。
1.Ⅰ类:占招生计划的60%,面向本校学区招生,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中英街东和小学优先录取中英街管理局辖区内A类生源。
若Ⅰ类申请人不足60%,多出名额纳入Ⅱ类,面向其它学区招生。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或居住时长不够未被外小或东和录取的,但符合外小海涛分校入读条件的,可参加外小海涛分校积分排位。
2.Ⅱ类:占招生计划的40%,面向区内非外小或东和学区招生,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二)小一总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要求:
(1)大学区学校申请人须填报2个志愿,非大学区学校申请人只填报1个志愿。
(2)外小及东和学区不符合居住时长要求的申请人,与外小海涛分校学区申请人享有同等学位申请权利。其他各类申请人须填报住房所在学区学校。若填报错误,无法排位录取。请各位家长慎重填报志愿,避免出现因申请热点学校,导致住房学区学校不能录取的情况。
2.录取原则:
(1)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内积分优先。大学区40%的计划电脑随机派位。
(2)各校学位(外小及东和Ⅱ类生源除外)优先满足学区申请人,若有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对于积分不够或居住时长不够未能在本学区入学的生源,区教育局按照“沙头角-海山片”和“盐田-梅沙片”两个大片区,计划内学位原则上实行大片区调剂派位。
(三)大学区招录办法
1.小学大学区共有3个:
区教科院附属田东小学—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小学部大学区,代号“小学大学区1”;
乐群实验小学—区教科院附属永安小学大学区,代号“小学大学区2”;
中山纪念学校—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深圳盐田山海学校小学部—盐港小学大学区,代号“小学大学区3”。
2.大学区内各校60%的计划按志愿优先、积分排位的方式招录,40%的计划电脑随机派位。若按积分排位方式未报满,多余计划纳入电脑随机派位。
3.大学区申请人两个志愿必须选填大学区学校(若未被外小、东和II类录取,需于6月17日17:00系统关闭前,改回自己大学区的学校志愿,住房资料需同步)。
区教育局保留对上述招录办法的解释权以及相应的分流调配权。
(一)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学位申请人分为Ⅰ、Ⅱ两类。
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Ⅰ类非自有产权房学位申请人需在梅沙片区居住满3年(截至2026年2月28日),居住不满3年的,区教育局视当年学位情况在其他学区酌情安排学位;
Ⅱ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Ⅱ类非自有产权房学位申请人在盐田区居住时长参照Ⅰ类执行。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优先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Ⅰ类生源,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收Ⅱ类生源,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和Ⅱ类学位申请人报名时间与其他公办初中一致,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学位申请人不能同时申请住房所在大学区学校。
网上报名截止前两天,报名系统网站将公布当天上午10:00前各学校预录取积分情况,供家长参考。
(二)初一总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要求:大学区学校申请人须填报2个志愿,非大学区学校申请人只填报1个志愿。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和其他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申请人,其住房地址必须在对应志愿学校的学区内。
2.录取原则:依据志愿,积分高者优先。大学区30%的计划电脑随机派位。
(三)大学区招录办法
1.初中大学区共有2个:
2.大学区内各校70%的计划按志愿优先、积分排位的方式招录,30%的计划电脑随机派位。若积分排位方式未报满,多余计划纳入电脑随机派位。
3.大学区申请人两个志愿必须选填大学区学校。
区教育局保留对上述招录办法的解释权以及相应的分流调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