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主们注意啦!
深圳停车管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
小区违停、“宜停车”时长
等大家关心的问题
将有明确的规定和措施
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深圳路边停车缴费将更灵活,停车场内交通秩序明确“有人管”,部分停车场审批事项也进行了精简。
本次征求意见将于2026年7月6日截止,市民可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在线提交意见,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停车场行政管理工作
移交市交通运输局
此次草案修正主要围绕停车场管理职能调整、明显与上位法冲突和不符合现实管理需求的条款进行修改,确保相关部门在职能调整后能够依法行使监管职责。

图源:深视新闻
征求意见稿明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接手停车场的行政管理工作,可以委托专门机构实施检查和处罚;市公安交管部门则专注于停车场内的交通安全和事故处理等。
同时,修法精简了停车场建设审批环节——删去了原条例中的施工许可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规定以及征收停车场建设费的相关条款,减少了企业跑腿负担,审批流程更加顺畅。

停车场内违停
有明确执法依据
在商场或小区停车场里乱停车
到底谁来管?
此次草案修正给出了明确答案

图源:深圳发布
征求意见稿将《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修改为:“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妨碍停车场内公共交通秩序的,由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这一修改厘清了部门监管职责,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保持了一致,让停车场内的交通秩序管理有法可依、权责清晰。
根据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对机动车排放进行监督抽测职责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承担,环境污染防治不属于市公安交管局的职责。因此,此次修法删去了条例中关于对车辆怠速长时间停放致环境污染进行处罚的相关规定。

同时,根据上位法要求,征求意见稿结合深圳实际,优化调整了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危化品车辆停放管理相关条款。

路边停车缴费
更加灵活、人性化
对于常用“宜停车”的车主来说
此次草案修正
也将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图源:奥一新闻
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原条例中“停车位每次交费停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小时”的限制,并明确道路临时停车位使用费上缴市财政。同时,将道路违法停车的查处主体明确为市公安交管部门,与当前执法实践保持一致。
根据修法说明,主管部门后续将密切跟进智慧停车、无人驾驶、自动泊车等新技术新业态发展情况,结合停车场产权权属、规划供给体系、“僵尸车”治理、行政管理职责等重点环节事项,适时启动对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的全面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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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之外,深圳也早有行动
一系列政策先后落地
为市民出行保驾护航

深圳着力破解“停车难”问题
今年3月,深圳市交通管理局印发《深圳市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破解超大城市土地资源紧缺背景下的老旧小区、城中村“停车难”问题。该办法自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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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持续盘活存量停车位资源,依托全市公共智慧停车平台,上线“错峰共享”服务模块,大力推广潮汐停车模式。截至2025年底,深圳全市潮汐车位已增加到20.7万个,市民可通过“深圳交通”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和小程序等渠道,进入“智慧停车”应用,在线选择相关停车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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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转给身边的车友们吧!
祝大家开车永远不堵
到哪都有停车位


来源 | 深圳发布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交通 深视新闻 奥一新闻
编辑 | 李枫
责编 | 董非
审核 | 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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